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1.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宏观编制规划与管理;协助领导制定有关人事与分配的政策文件。
2.负责合理配置校内人力资源,制定人才需求计划,办理人员调配手续。
3.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,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,负责教职工学历的提高、岗前培训、教师资格认定、行政教辅人员培训进修等工作。
4.负责组织学校专业技术系列、政工系列、工勤系列职称评审、聘任及管理工作。
5.负责组织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工作。
6.负责按政策规定进行教职工的工资、福利、校内津贴和各项补贴的发放与管理工作。缴纳在编教职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工作。
7.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。
8.负责离退休干部社保养老金发放审批、待遇调整工作。
9.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。
10.会同用工部门做好临时工的各项管理工作。
11.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及职工遗属生活补贴的报批手续。
12.负责做好人事信息与数据的统计与发布工作。
13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